混凝土企業(yè)稅收籌劃策略
- 發(fā)布時間:2014-12-17
- 文章來源:管理員
【導讀】混凝土企業(yè)的業(yè)務內容涉及混凝土的生產、運輸、裝卸,如果企業(yè)從事上述兩個項目以上(含兩個)作業(yè)則屬混業(yè)經營,目前,混凝土生產及裝卸可實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運輸業(yè)務只能使用一般計稅方法。如果外雇車輛進行運輸而通過提高銷售價格回收運費,則運輸業(yè)務不存在;如果實行代墊運費,則收取的價外費用不用繳納增值稅?;炷疗髽I(yè)操作方式的不同給企業(yè)提供稅收籌劃的空間。
一、案例內容
某公司投資1000萬元(不含稅,下同)建一個年產30萬立方米的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攪拌站的設備進項稅額為170萬元。購買混凝土攪拌車10輛,金額500萬元,進項稅額85萬元。混凝土泵車2臺,金額600萬元,進項稅額102萬元。年生產銷售C15商品混凝土30萬立方米,銷售單價為每立方米220元,銷售額為6600萬元(不含稅,下同)。運輸商品混凝土的單價為每立方米20元,交通運輸收入計600萬元,油料消耗及輪胎計240萬元,進項稅額40.8萬元。泵車裝卸商品混凝土的單價為每立方米30元,裝卸搬運收入900萬元,消耗油料100萬元,進項稅額17萬元。生產C15混凝土每立方米的進項稅額合計為15.99元。
二、涉及相關稅收政策
財稅[2013]106號《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收派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稅[2009]9號《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征收率6%,財稅[2014]57號《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將該征收率調整為3%。
三、籌劃關鍵
1、水泥混凝土可選擇計稅方法
(1)一般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年×(220×17%-15.99)-170萬=1756.90萬元。
(2)簡易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年×220×3%=594萬,遠小于一般計稅方法,因此,應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
2、裝卸業(yè)務可選擇計稅方法
(1)一般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0×3×6%-17萬×3年-102萬=9萬元。
(2)簡易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方×30×3×3%=81萬元。
前3年因為有泵車購置進項稅102萬可抵扣,導致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較小,但是3年以后當102萬進項稅全部抵扣后,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為111萬元(9萬+102萬),故3年后,裝卸業(yè)務應選擇按簡易方法計稅。
3、運輸業(yè)可選擇的計稅方法
(1)用自己購買的混凝土攪拌車運輸進行混業(yè)經營,稅率11%。
外購混凝土攪拌車,只能采用一般方法計稅,但是這種方式車輛流動性大,不易管理,如司機多報修理費、輪胎、油料、等無法控制,造成企業(yè)效率低下。
(2)外雇混凝土攪拌車運輸,并支付運費。
外雇混凝土攪拌車進行運輸?shù)暮锰幨枪?jié)約車輛投資,且將運輸費納入混凝土銷售價格,可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征收率3%。
(3)采用代墊運費方式。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
②納稅人將該發(fā)票轉交給購買方。
一、案例內容
某公司投資1000萬元(不含稅,下同)建一個年產30萬立方米的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攪拌站的設備進項稅額為170萬元。購買混凝土攪拌車10輛,金額500萬元,進項稅額85萬元。混凝土泵車2臺,金額600萬元,進項稅額102萬元。年生產銷售C15商品混凝土30萬立方米,銷售單價為每立方米220元,銷售額為6600萬元(不含稅,下同)。運輸商品混凝土的單價為每立方米20元,交通運輸收入計600萬元,油料消耗及輪胎計240萬元,進項稅額40.8萬元。泵車裝卸商品混凝土的單價為每立方米30元,裝卸搬運收入900萬元,消耗油料100萬元,進項稅額17萬元。生產C15混凝土每立方米的進項稅額合計為15.99元。
二、涉及相關稅收政策
財稅[2013]106號《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收派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財稅[2009]9號《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選擇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征收率6%,財稅[2014]57號《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將該征收率調整為3%。
三、籌劃關鍵
1、水泥混凝土可選擇計稅方法
(1)一般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年×(220×17%-15.99)-170萬=1756.90萬元。
(2)簡易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年×220×3%=594萬,遠小于一般計稅方法,因此,應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
2、裝卸業(yè)務可選擇計稅方法
(1)一般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30×3×6%-17萬×3年-102萬=9萬元。
(2)簡易計稅方法
應交增值稅=30萬方×30×3×3%=81萬元。
前3年因為有泵車購置進項稅102萬可抵扣,導致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較小,但是3年以后當102萬進項稅全部抵扣后,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出的應交增值稅為111萬元(9萬+102萬),故3年后,裝卸業(yè)務應選擇按簡易方法計稅。
3、運輸業(yè)可選擇的計稅方法
(1)用自己購買的混凝土攪拌車運輸進行混業(yè)經營,稅率11%。
外購混凝土攪拌車,只能采用一般方法計稅,但是這種方式車輛流動性大,不易管理,如司機多報修理費、輪胎、油料、等無法控制,造成企業(yè)效率低下。
(2)外雇混凝土攪拌車運輸,并支付運費。
外雇混凝土攪拌車進行運輸?shù)暮锰幨枪?jié)約車輛投資,且將運輸費納入混凝土銷售價格,可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征收率3%。
(3)采用代墊運費方式。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
②納稅人將該發(fā)票轉交給購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