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你必須了解的十個問題
- 發布時間:2018-10-12
- 文章來源:管理員
自從小規模納稅人的門檻提高到年銷售額500萬元,且有轉回的機會,很多一般納稅人都一直惦記著什么時候能重新回歸小規模納稅人的懷抱。
有朋友問:我2016年銷售額已經達到500萬元,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2017年則不足50萬元,可否轉回小規模納稅人?雖然,我挺不想看到朋友失望而去。但事實真相是,轉回真的和你沒什么關系。
一般納稅人如何轉小規模納人?稅總2018年18號公告有明確規定,我們用十個問題來對此政策做進一步的了解。
問題一:什么樣的納稅人,可以享受這次轉回的機會?
享受轉回機會的,首先明確不是營改增的納稅人,而是老的增值稅納稅人。并且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那些超過50萬、80萬舊限額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以及原本就不達舊限額,因會計核算健全,自愿升格的一般納稅人;二是最近12個月或四個季度銷售額依然不足500萬新限額。
問題二:如果企業成立不足12個月怎么判斷年銷售額?
這個很簡單,可以用月銷售額估計年銷售額。
問題三:這個500萬標準是工業、商業和營改增業務分別計算判斷,還是合并計算?
合并計。原先是分別按照不同的業務分別計算判斷,如果銷售貨物70萬,提供服務450萬,由于分別不達80萬和500萬的標準,可以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現在是合并計算520萬元,就達到一般納稅人的標準了。
問題四:什么時候可以轉回?
從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在此期間,自由選擇。
問題五:稅務機關會通過系統數據判斷幫我轉回嗎?
不不不,你想多了,這是納稅人的權利,不可能一刀切的,肯定有不想轉回的納稅人。所以這個事情必須納稅人自己提出申請,只要納稅登記和申報信息是正確的,稅務機關當場就可以辦理轉回。
問題六:我辦理轉登記當期就是小規模納稅人了嗎?
不是的,當期辦理,下期生效。畢竟咱們去移動公司換個資費套餐也是下期生效的,如果馬上生效的話,會計核算就亂套了。轉登記當期,還是一般納稅人核算,下一期,按照小規模納稅人核算,簡易征收。
問題七:我作為一般納稅人期末的留抵稅額和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怎么辦?
可以把它轉到“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轉入之后,可以通過此賬戶對之前少繳或多繳增值稅進行調整。比如說,稅務稽查來檢查之前的增值稅,發現有少繳增值稅情況;再比如,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了銷售退回,折讓等,導致應納增值稅發生變化,都用此賬戶進行調整。
問題八:我在一般納稅人期間沒有開具的發票,紅字發票、開錯的發票怎么補開?
增值稅發票應當在納稅義務發生日開具,納稅義務發生日是什么稅收政策,就按照什么政策來開。原來的發票沒開,補開依然適用原來的稅率和征收率,如果適用17%就依然開具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題九:會不會出現5月剛轉回小規模納稅人,6月份發現前12個月已經超過500萬,7月就又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不會。5月轉回小規模,從6月開始重新計算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不會和之前的銷售額連續計算,所以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至少能保持一年。
問題十:我原來的稅控設備和增值稅發票需要繳銷嗎?
不用繳銷,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