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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24-05-16
- 文章來源:管理員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公告
2023年第2號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
關于明確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等規定,現就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一)銷售普通住宅預征率為2%。
(二)銷售非普通住宅預征率為3%。
(三)銷售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3%。
(四)納稅人轉讓經政府批準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危舊房改造安置住房等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二、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預征和核定征收有關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3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威海市稅務局
2023年2月27日